南航等多家航司了解到,明日起

记者从国航、国内如在2026年7月5日(含)以后进行变更,航线不再退还已收取的燃油燃油附加费用。调整后的附加费下收费标准为:

2026年7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附加费下国内客票,

明日起 自2026年7月5日(含)起销售的国内国内航线客票 ,